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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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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11:38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www.zunyi.gov.cn/zwgk/zfwj/zff/202412/t20241216_86360363.html1/4索引号000014349/2024-167653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遵义市人民政府发文日期2024年12月10日文号遵府发〔2024〕8号是否有效是标题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字号:大中小分享:时间:2024-12-1610:08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0日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8%,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NOx和VOCs减排量分别达到1265吨和485吨。二、深入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规范“两高”项目建设。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推动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和贵州鸭溪发电有限公司等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在“富矿精开”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对于环保、能耗、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涉气产能,严格落实“四法一政策”,利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遵府发首页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政府数据醉美遵义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繁體无障碍浏个人中心中国政府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加入收藏热门搜索:热门搜索:热门搜索:热门搜索:热门搜索:放管服放管服放管服放管服放管服大数据大数据大数据大数据大数据战略合作战略合作战略合作战略合作战略合作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搜本站请输入搜索关键词2024/12/1711:38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www.zunyi.gov.cn/zwgk/zfwj/zff/202412/t20241216_86360363.html2/4产能退出。推进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积极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矛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产业集群绿色低碳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地区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严格审批把关,严防污染下乡。以务川经开区等涉气企业集中区域为重点,推动设立园区大气监测站点,强化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管。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到2025年底,全市形成绿色制造单位60家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加强VOCs原辅材料联合执法检查,在各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在木质家具、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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