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长者模式加入收藏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服务 >> 公示公告 >> 正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6-07-17 14:37:24 点击量:712次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为全面推进我区节能降碳改造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2026年7月6日网站首页机构职能新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众互动机关党建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全区节能降碳工作,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全流程闭环监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新型工业化绿色转型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包括节能降碳设备更新及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低碳零碳示范项目和氢基化工原料替代项目。第三条 项目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强化监管原则,聚焦重点用能企业设备更新、工艺优化、用能管理等关键环节,精准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能效水平稳步提升、减排增效成效持续显现。第四条 项目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管理。(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发展改革委负责资金分配、数据核验、事中事后监管、绩效评价;(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绩效监督;(三)各县(市、区)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申报、真实性初审、数据核查、属地监管。第二章 支持范围第五条 支持范围如下:1.节能降碳设备更新及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实施节能降碳先进设备更新及工艺技术改造项目。2.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支持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及低碳化改造、煤化工低碳化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和工业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