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7.120.99CCSZ0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47102—2026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稀土永磁材料Greenhousegas—Quantitativemethodandrequirementforproductcarbonfootprint—Rareearthpermanentmagnetmaterials2026-01-28发布2026-08-01实施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目 次前言Ⅲ…………………………………………………………………………………………………………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量化目的3…………………………………………………………………………………………………5 量化范围3…………………………………………………………………………………………………6 清单分析5…………………………………………………………………………………………………7 影响评价6…………………………………………………………………………………………………8 结果解释7…………………………………………………………………………………………………9 产品碳足迹报告8…………………………………………………………………………………………附录 A (资料性) 数据收集清单9…………………………………………………………………………附录 B (资料性) 相关参数10………………………………………………………………………………附录 C (资料性) 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11………………………………………………………………附录 D (资料性) 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12…………………………………………………参考文献15……………………………………………………………………………………………………ⅠGB/T47102—2026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象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同创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金山磁材有限公司、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钨与稀土研究院)、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美磁科技有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宁波招宝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稀土(荣成)有限公司、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碳足迹科技有限公司、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新材道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旭、孙博学、朱明刚、周栋、高峰、陈文娟、李小青、刁树林、包小涛、张宇、邓志伟、晋治国、董改华、黄书林、孙明、赵毅、陈侃、姚南红、朱晓婷、郑健、李婷婷、王誉、王滢、刘长庆、叶青、沈国迪、陈静武、黄秀莲、戚植奇、王瑜、孙彩娜、管新地、肖卫东、李平、卢博、杨远飞、彭海军、贾生礼、占礼春、彭建臻、周巧英、傅修鸿、吴忆涵、李宝城、张洪坤、程俊峰、林建强、孙小钧、郭继远、赵善奇、李瑞宏、崔亚强、严长江、吴希、金燕华、黄伟超、王畅畅、冀晓曼、刘兵杰、王晓佳、魏中华、赵栋梁。ⅢGB/T47102—2026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稀土永磁材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稀土永磁材料碳足迹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以及产品碳足迹报告。本文件适用于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碳足迹量化工作,其结果能作为产品碳足迹绩效评价、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环保信息公开等不同应用的参考;适用于单一环境影响类型,即气候变化。 注:碳抵消不在产品碳足迹量化的范围内。本文件不适用于评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潜在环境影响,也不适用于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676—2015 稀土术语GB/T24040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GB/T24044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GB/T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3 术语和定义GB/T15676—2015、GB/T24040、GB/T24044、GB/T24067—2024、GB/T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稀土永磁材料 rareearthpermanentmagnetmaterials以稀土和过渡族元素为主的合金,经过一定工艺制成的、具有较高矫顽力的磁性材料。 注:主要包括钐钴磁体和钕铁硼磁体。[来源:GB/T15676—2015,6.1.1,有修改]3.2产品碳足迹 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CFP产品系统中的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和温室气体(GHG)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来源:GB/T24067—2024,3.1.1,有修改]1GB/T47102—20263.3温室气体 greenhousegas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3)。[来源:GB/T32150—2025,3.1]3.4全球变暖潜势 globalwarmingpotential;GWP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迫影响相关联的系数。[来源:GB/T32150—2025,3.15]3.5二氧化碳当量 carbondioxideequivalentCO2e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来源:GB/T32150—2025,3.16]3.6温室气体排放 greenhousegasemission;GHGemission向大气中释放温室气体的活动。[来源:GB/T32150—2025,3.6]3.7系统边界 systemboundary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来源:GB/T24044—2008,3.32,有修改]3.8声明单位 declaredunit用来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来源:GB/T24067—2024,3.3.8,有修改]3.9生命周期 lifecycle产品系统中前后衔接的一系列阶段,从自然界或从自然资源中获取原材料,直至最终处置。[来源:GB/T24044—2008,3.1]3.10活动水平数据 activitydata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注: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热量等。[来源:GB/T32150—2025,3.12,有修改]3.11初级数据 primarydata通过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的过程或活动的量化值。2GB/T47102—2026[来源:GB/T24067—2024,3.6.1,有修改]3.12次级数据 secondarydata不符合初级数据要求的数据。注1:次级数据是经权威机构验证且具有可信度的数据,可来源于数据库、公开文献、国家排放因子、计算估算数据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数据,推荐使用本土化数据库。注2:次级数据可包括从代替过程或估计获得的数据。[来源:GB/T24067—2024,3.6.3]3.13取舍准则 cut-offcriteria对与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相关的物质和能量流的数据或环境影响重要性程度是否被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所作的规定。[来源:GB/T24044—2008,3.18]4 量化目的本文件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理论,量化稀土永磁材料产品原材料获取阶段、原材料运输阶段及生产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基于本文件开展碳足迹量化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用于稀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共享;b) 用于稀土永磁材料低碳产品与低碳工艺开发;c) 开展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碳足迹的信息交流。5 量化范围5.1 通则在确定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碳足迹量化范围过程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 产品(系统)范围:明确稀土永磁材料的声明单位(5.2)和系统边界(5.3);b) 时间范围:选择数据收集的代表性时间段,一般为企业的一个自然年,特殊情况下可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予以确定,但应确保生产的连续性与稳定性。5.2 声明单位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声明单位定义为1t稀土永磁材料。5.3 系统边界5.3.1 总则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碳足迹量化的生命周期系统边界见图1,包括从自然资源提取(稀土合金等原材料的采、选、冶等过程)到稀土永磁材料出厂的全过程。原材料获取阶段(A1)、原材料运输阶段(B1)和磁材生产阶段(C1~C5)。3GB/T47102—2026图1 生命周期系统边界示意图5.3.2 原材料获取阶段原材料获取阶段(A1):稀土永磁材料生产所需稀土合金等各类原材料的上游生产获取阶段,即从自然环境中提取矿产资源,到原材料出厂的全过程。5.3.3 原材料运输阶段原材料运输阶段(B1):原材料运输至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的过程。5.3.4 稀土永磁材料生产阶段5.3.4.1 毛坯生产(C1):采用烧结、热压、黏结等工艺制成磁材毛坯的过程。5.3.4.2 机械加工(C2):磁材进行机械加工的过程。5.3.4.3 表面处理(C3):磁材进行表面处理的过程。5.3.4.4 检验包装(C4):磁材的检验、充磁与包装过程。5.3.4.5 厂内运输(C5):原料、成品等在工厂内部的运输。5.4 取舍准则碳足迹量化所涉及物质(能量)数据的取舍应遵循如下准则,当个别物质流或能量流对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碳足迹无显著贡献时,将其作为数据排除项予以舍去并进行报告:a) 应列出所有能源输入和主要原材料输入,若符合b)和c)要求则予以舍去;b) 舍去的单项物质流或能量流对产品碳足迹的贡献均不超过1%;c) 所有舍去的物质流与能量流对产品碳足迹贡献总和不超过5;d) 道路与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工序的设备安装、厂区内人 员及生活设施涉及的消耗和排放,均不计入。对于以上排除项,应在产品碳足迹报告中予以说明。4GB/T47102—20266 清单分析6.1 数据收集应收集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系统边界(5.3)内全部阶段及过程的活动水平数据和因子数据,数据收集清单见附录 A。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系统边界内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