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10CCSZ0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47635—2026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泥Greenhousegases—Quantificationmethodandrequirementsforcarbonfootprintofproducts—Cement2026-05-25发布2026-12-01实施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目 次前言Ⅲ…………………………………………………………………………………………………………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原则2………………………………………………………………………………………………………5 量化目的3…………………………………………………………………………………………………6 量化范围3…………………………………………………………………………………………………7 清单分析5…………………………………………………………………………………………………8 影响评价6…………………………………………………………………………………………………9 结果解释9…………………………………………………………………………………………………10 鉴定性评审9………………………………………………………………………………………………11 可比性10…………………………………………………………………………………………………12 产品碳足迹绩效追踪10…………………………………………………………………………………13 产品碳足迹报告10………………………………………………………………………………………附录 A (规范性) 水泥产品各阶段所收集的数据的类型11………………………………………………附录 B (资料性) GWP参考值12…………………………………………………………………………附录 C (资料性) 常用参数参考值13………………………………………………………………………附录 D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15………………………………………………………………参考文献20……………………………………………………………………………………………………ⅠGB/T47635—2026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南交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都达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仁爱学院、湖州上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湖州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福建月山资环机电有限公司、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广东天信电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洛阳理工学院、公博认证服务(陕西)有限公司、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建材工业质量认证管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靖宇、王瑞蕴、陈玉明、王胜杰、李晋梅、杨泽慧、龚亚奇、李飞、甘四洋、罗会鹏、龚先政、孙志强、李丽珍、刘杰、沈猛、黄昆明、刘晓、徐夏雨、胡志颖、何梦珺、沈丽敏、王铭剑、邓立锋、俆权辉、李彬、郭伟、马歆、刘宁、王鸿韬、王梦晓、夏枫、朱晓林、邵景干、王浩宇、冉凡林、孙超平、路兴杰、范江平、邓子涵、李贺军、季红、周雨薇。ⅢGB/T47635—2026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泥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泥产品碳足迹的原则、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鉴定性评审、可比性、绩效追踪以及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水泥熟料和水泥的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131 水泥的命名原则和术语GB/T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1.8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3 术语和定义GB/T4131、GB/T24067、GB/T32150和 GB/T32151.8 界定的 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水泥 cement一种细磨材料,与水混合形成塑性浆体后,能在空气中水化硬化,并能在水中继续硬化保持强度和体积稳定性的无机水硬性胶凝材料。[来源:GB/T4131—2014,4.1]3.2温室气体 greenhousegas;GHG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来源:GB/T32150—2025,3.1,有修改]3.3产品碳足迹 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CFP产品系统中的 GHG 排放量和 GHG 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来源:GB/T24067—2024,3.1.1,有修改]1GB/T47635—20263.4产品部分碳足迹 partial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partialCFP在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的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或过程中的 GHG 排放量和 GHG 清除量之和,并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来源:GB/T24067—2024,3.1.2,有修改]3.5全球变暖潜势 globalwarmingpotential;GWP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迫影响相关联的系数。[来源:GB/T32150—2025,3.15]3.6二氧化碳当量 carbondioxideequivalent;CO2e在辐射强迫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来源:GB/T32150—2025,3.16]3.7产品系统 productsystem拥有基本流和产品流,同时具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并能模拟产品生命周期的单元过程的集合。[来源:GB/T24067—2024,3.3.2,有修改]3.8共生产品 co-product同一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中产出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来源:GB/T24067—2024,3.3.3]3.9系统边界 systemboundary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来源:GB/T24067—2024,3.3.4]3.10声明单位 declaredunit用来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来源:GB/T24067—2024,3.3.8]3.11活动数据 activitydata;AD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注: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热量等。[来源:GB/T32150—2025,3.12]4 原则4.1 相关性数据和方法的选取适用于所量化系统产生的 GHG 排放量的评价。2GB/T47635—20264.2 完整性水泥产品碳足迹量化包括原辅料生产阶段、原辅料运输阶段和产品生产阶段中所有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总和,避免重复计算或漏算。4.3 一致性在水泥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全过程,采用相同的假设、方法和数据源,以得到与目标和范围相一致的结论。4.4 统一性采用国际上已认可并已应用于具体产品种类的方法、标准和指南,以提高水泥产品碳足迹之间的可比性。4.5 准确性水泥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是准确的、能核查的、相关的、无误导 性的,并尽可能地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4.6 透明性以公开、全面和可理解的信息表述方法记录所有相关问题。披露所有相关假设,并适当披露所使用的方法和数据来源。5 量化目的本文件用于量化水泥生命周期选定阶段的产品碳足迹,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表示,基于本文件开展碳足迹量化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用于生产者与上下游供应链或消费者之间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沟通;b) 用于生产者降低产品碳足迹的设计与改进以及同类产品间的对比;c) 用于开展产品碳足迹的信息交流。6 量化范围6.1 产品描述依据水泥对应的产品标准描述产品系统及其功能,并应清晰描述产品名称、产品定义、产品执行标准、组分材料、强度等级等信息。6.2 系统边界6.2.1 水泥产品碳足迹量化的系统边界包含原辅料生产阶段、原辅料运输阶段和产品生产阶段,见图1。3GB/T47635—2026图1 水泥产品系统边界图6.2.2 原辅料生产阶段从自然界初级资源提取开始,到原料和辅料到达水泥厂时终止,包括原料生产(如石灰石开采、硅铝质原料开采与加工、校正原料、石膏、混合材料等)、辅料生产(如包装材料加工过程)。注1:原料为进入产品中且与产品功能和性能相关的材料;辅料为除原料以外的其他材料。注2:对于存在外购水泥熟料的水泥厂和粉磨站,原辅料生产阶段还包括外购水泥熟料生产。6.2.3 原辅料运输阶段从原料和辅料从产地运输开始到水泥厂时终止。6.2.4 产品生产阶段从原料和辅料到达水泥厂开始,到产品出厂时终止,包括原料预处理、生料制备、煤粉制备、熟料烧成、协同处置、余热发电、水泥粉磨、包装发运、厂内运输。6.3 声明单位水泥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声明单位为“1吨 某强度等级 某品种的水泥产品”,水泥熟料碳足迹量化的声明单位为“1吨 某强度等级 某品种的水泥熟料”。示例1:1吨 42.5级 普通硅酸盐水泥。示例2:1吨 42.5级 硅酸盐水泥熟料。6.4 取舍准则本文件涉及的物质(能量)数据应符合以下取舍准则:a) 所有能源(电力、燃料、热力)输入均需列出;b) 原料和辅料输入均需列出,若符合c)和d)要求则可忽略;c) 忽略的单项物质(能量)流或单元过程对产品碳足迹的贡献均不超过1%;d) 所有忽略的物质(能量)流与单元过程对产品碳足迹贡献总和不超过5%,且在产品碳足迹报告中予以说明;e) 道路与厂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各工序使用设备的制造、厂区内人员及生活设施的消耗和排放,均可忽略。4GB/T47635—20267 清单分析7.1 数据质量要求7.1.1 数据和数据质量应满足 GB/T24067—2024中6.3.6、6.3.7和6.3.8相关要求。7.1.2 活动数据符合以下要求:a) 完整性。应根据数据取舍准则(见6.4)的要求,检查是否有缺失的单元过程或输入输出物质。活动数据宜收集企业一个自然年或连续12个月内的生产统计数据;b) 准确性。活动数据中的能源、原料消耗数据应来自企业实际生产统计记录。所有活动数据均应转换为以声明单位为基准,且应详细记录相关的活动数据、数据来源、计算过程等。7.1.3 碳足迹因子符合以下要求:a) 代表性。应优先使用现场数据或供应商提供的排放因子数据;其次使用国家最新公布的数据和经评估的相关数据库数据;最后使用公开发表的文献数据和行业统计推荐值等;b) 完整性。应涵盖系统边界规定的所有单元过程。7.2 数据的收集和确认7.2.1 原辅料生产阶段应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