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川财证券:绿色金融研究月报-“双碳”三年成效显著VIP专享VIP免费

川财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
1/20
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
1国际层面,欧盟电池法正式生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启动核污染水排海,核污水污
染需高度重视。2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
生能源绿色电力证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
2023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就《有毒有害
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求意见;农业部发布积极推动淡水渔业碳
汇研究;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 版)
改委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3)地
方层面,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
深圳发布全国首部城市碳汇评价标准科学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清洁
空气行动计划》;吉林省发布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
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
从一级市场看,8月共发行 86 只绿色债券,总计发行规模达 470.13 亿元,环比增加
345.26 亿元。发行期限多为中短期,最新债项评级以 AAA 居多,发行人行业以金融和工
业为主,所发行的债券类型以企业资产支持证券为主。绿色债券市场本月表现较好,绿
色债券整体发行情况稳中向好,市场发展情况较为乐观。
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
8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交易活跃度有所上升,8月全国碳市场 CEA 成交量为
1339.8 万吨,环比上升 345.22%8月全国碳市场 CEA 收盘价为 68.79 /吨,环比上升
6.26%8月全国碳市场 CEA 成交额为 92.2 亿元。8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成交
量为 42.2 万吨,环比上升 60.68%8月全国碳市场的 CEA 交易量及价格、CCER 成交量
均有所上升。目前,我国碳市场建设仍需继续完善,从而提升投资者参与意愿。相信在
丰富碳核算方法学、重启 CCER 机制等工作的如火如荼推进下,日后将带动 CCER 及其他
各类碳资产的交易活跃度提升,提高投资者们对碳市场的投资兴趣,进而助力我国“双
碳”目标的顺利实现。
风险提示:
iFinD 绿色金融数据更新存在延迟;绿色金融数据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绿色金融相关统
计数据因第三方不同或存在偏差,报告中相关数据并非投资建议,仅供参考。
“双碳”三年成效显
—绿色金融研究月报
所属部门:总量研究部
分析师:陈雳
报告类别:绿色金融
执业证书:S1100517060001
报告时间:2023 911
联系方式:chenli@cczq.com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 6号免税商务大厦 32 层,518000
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17 楼,610041
川财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
2/20
正文目录
一、绿色金融行业月度情况 .................................................. 4
二、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 .................................................. 4
2.1 月度重要动态 ........................................................ 4
2.2 其他月度动态 ........................................................ 4
三、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 ................................................. 10
四、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 ............................................... 17
风险提示 ................................................................. 18
nMzQtRoNnOuMoMoMsOqPpO8O9RbRmOpPtRoNiNrRwPkPrQnP6MmNtPwMtPuMuOmNqQ
川财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
3/20
图表目录
1 月度发行人行业分布 ................................................ 17
2 月度发行债券类型 .................................................. 17
3 近两月 CEA 成交量 .................................................. 17
4 近两月 CEA 收盘价 .................................................. 17
5 近两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量 .................................... 18
表格目录
1 月度热点动态 ....................................................... 6
2 月度新发行绿色债券基本信息 ........................................ 10
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20❖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1)国际层面,欧盟电池法正式生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启动核污染水排海,核污水污染需高度重视。2)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就《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农业部发布积极推动淡水渔业碳汇研究;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发改委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3)地方层面,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深圳发布全国首部城市碳汇评价标准科学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吉林省发布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从一级市场看,8月共发行86只绿色债券,总计发行规模达470.13亿元,环比增加345.26亿元。发行期限多为中短期,最新债项评级以AAA居多,发行人行业以金融和工业为主,所发行的债券类型以企业资产支持证券为主。绿色债券市场本月表现较好,绿色债券整体发行情况稳中向好,市场发展情况较为乐观。❖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8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交易活跃度有所上升,8月全国碳市场CEA成交量为1339.8万吨,环比上升345.22%。8月全国碳市场CEA收盘价为68.79元/吨,环比上升6.26%。8月全国碳市场CEA成交额为92.2亿元。8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成交量为42.2万吨,环比上升60.68%。8月全国碳市场的CEA交易量及价格、CCER成交量均有所上升。目前,我国碳市场建设仍需继续完善,从而提升投资者参与意愿。相信在丰富碳核算方法学、重启CCER机制等工作的如火如荼推进下,日后将带动CCER及其他各类碳资产的交易活跃度提升,提高投资者们对碳市场的投资兴趣,进而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风险提示:iFinD绿色金融数据更新存在延迟;绿色金融数据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绿色金融相关统计数据因第三方不同或存在偏差,报告中相关数据并非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双碳”三年成效显著—绿色金融研究月报所属部门:总量研究部分析师:陈雳报告类别:绿色金融执业证书:S1100517060001报告时间:2023年9月11日联系方式:chenli@cczq.com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6层,100005上海: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大厦11楼,200120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2层,518000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610041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2/20正文目录一、绿色金融行业月度情况..................................................4二、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42.1月度重要动态........................................................42.2其他月度动态........................................................4三、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10四、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17风险提示.................................................................18nMzQtRoNnOuMoMoMsOqPpO8O9RbRmOpPtRoNiNrRwPkPrQnP6MmNtPwMtPuMuOmNqQ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3/20图表目录图1:月度发行人行业分布................................................17图2:月度发行债券类型..................................................17图3:近两月CEA成交量..................................................17图4:近两月CEA收盘价..................................................17图5:近两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量....................................18表格目录表1:月度热点动态.......................................................6表2:月度新发行绿色债券基本信息........................................10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4/20一、绿色金融行业月度情况8月绿色金融热点动态:1)国际层面,欧盟电池法正式生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启动核污染水排海,核污水污染需高度重视。2)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就《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农业部发布积极推动淡水渔业碳汇研究;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发改委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3)地方层面,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深圳发布全国首部城市碳汇评价标准科学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吉林省发布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绿色债券市场:绿色债券市场本月表现较好,绿色债券整体发行情况稳中向好,市场发展情况较为乐观。全国碳市场:8月全国碳市场的CEA交易量及价格、CCER成交量均有所上升。目前,我国碳市场建设仍需继续完善,从而提升投资者参与意愿。相信在丰富碳核算方法学、重启CCER机制等工作的如火如荼推进下,日后将带动CCER及其他各类碳资产的交易活跃度提升,提高投资者们对碳市场的投资兴趣,进而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二、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2.1月度重要动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为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点评:本次《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将有力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进一步增强绿电消费的公信力;将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提升绿证的通用性,《通知》围绕进一步拓展绿证应用场景,为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支撑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5/20绿色电力交易;二是核算可再生能源消费;三是认证绿色电力消费;四是衔接碳市场;五是推动绿证国际互认。未来,为激发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扩大绿色电力消费需求,政策层有望将继续出台一系列支持,或从以下四方面入手:一是鼓励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购买、使用绿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推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先行带头作用,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三是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按要求提升绿电消费水平。四是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国家发改委发布“双碳”三年成果: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辰昕在首个全国生态日生态文明重要成果发布会上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三周年取得的重要成果。三年来,全国已构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累计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超过5.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3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以太阳能电池、锂电池、电动载人汽车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外贸增长新动能,今年上半年“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增长61.6%,拉动出口整体增长1.8个百分点。(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点评:本次“重要成果”振奋人心,反映出我国在“双碳”领域的努力及取得的效果。除上述能源领域的突出成果外,建筑交通等减碳效果也十分显著。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比由“十三五”末的77%提升至目前的91.2%;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374.7万辆,同比增速均超过40%;保有量超1620万辆,占全球一半以上。在绿色金融支持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2020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生态环保相关资金1.78万亿元。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健全绿色电力交易体系,全国绿色电力交易电量超600亿千瓦时。展望未来,由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等工具构建的“双碳”支持工具将不断丰富、发挥更大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解读:8月10日,中财大绿金院ESG中心解读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并为央企如何完成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的“力争2023年底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Environmental,SocialandGovernance,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与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的目标”提出建议。(信息来源:央财绿金院)点评:去年国务院国资委的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提到了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在国内ESG披露体系构建上,国资委始终坚持既要尊重国际相关标准,也要符合中国特色国情的基本要求。从政策规范到研究层面,国外ESG标准的有些内容不能直接适用于国内上市公司,尤其是国央企具有承担社会责任、高质量发展的客观属性,更不能直接沿用。现阶段,国资委已经重点推进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的编制执行指南,内容包含大量的定量数据基础披露的要求,能够帮助企业公开这些信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6/20息,也能帮助政府部门、投资者以及公众采集到这些信息。未来,为满足政策与市场的要求,企业的ESG体系构建工作或将逐步展开,建议企业优先了解自身生产运营的归口数据是否完备,了解企业内部整体情况,包括现行绩效所处阶段,以便更好理解自身ESG发展及与国际、国内的要求接轨。2.2其他月度动态表1:月度热点动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为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有:1)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进行考核评估;2)2024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3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实际执行情况。生态环境部就《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农业部发布积极推动淡水渔业碳汇研究农村农业部在回复人大代表刘汉元关于构建淡水碳汇渔业体系的建议时称,将积极推动淡水渔业碳汇研究,加强对淡水养殖模式碳通量、碳汇强度研究的引导和关注。同时,生态环境部将结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公开征集工作,参考国际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对渔业碳汇项目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科学性和实施路径进行深入研究。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7/20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是国家层面首个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南》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储能、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为重点方向《方案》明确重点方向,其中包括: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发改委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我国风电、光伏领域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工作做出全面、系统部署。《指导意见》的发行有以下几点意义:有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培育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设计了路线图;坚持问题导向,有效纾解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难点堵点。《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我国退役风电、光伏设备高效循环利用奠定坚实基础。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圳发布全国首部城市碳汇评价标准科学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由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并联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共同制订的深圳市地方标准《城市碳汇遥感评价技术规范》(DB4403/T348-2023)正式实施。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对比第一版《细则》,文件主要落实发改体改〔2023〕75号文中新能源公司参与绿电交易的收益分配。平价及主动放弃补贴的风电、光伏电量优先参与交易,绿电收益归发电企业。带补贴项目绿电溢价收益,等额扣减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但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电量,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在价格机制方面,《细则》进一步重申绿电交易价格应充分体现绿电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但从广东、江苏两省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来看,当前绿电交易规模仍较小、绿电溢价空间有限,长期来看需要配套刺激需求侧增长的政策。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8/20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计划》提出,1)加快推进外高桥一厂、石洞口一厂、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吴泾八期2号机、宝钢自备电厂3号机实施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技术改造。结合高桥地区产业转型推进高桥石化自备电厂调整,宝钢和上海石化自备电厂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并实施三改联动或等容量替代,长兴岛燃煤电厂实施气电替代。继续落实“清洁发电、绿色调度”,持续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工作。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利用力度。力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光伏装机、风电装机、生物质能装机分别达到407、262、84万千瓦。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清洁电力引入力度。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继续实施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降至30%以下。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到2025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137亿立方米左右。厦门印发《厦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1)持续深化垃圾分类“厦门模式”,新建垃圾分类屋(亭)200个;2)健全垃圾分类回收体系;3)健全垃圾分类回收体系;4)鼓励推广使用环保可降解替代产品;5)推行大型批发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减量;6)推动厦金海漂垃圾协同治理,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机制。此外,《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厦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将保持95%以上,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5%,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98%以上。北京绿色交易所允许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管理机构提交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开立申请材料北京绿色交易所公告称,即日起可以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管理机构提交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开立申请材料,开通开户功能,接受市场参与主体对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申请,交易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登记开户分为三种情况,允许四种类型用户开户。江苏绿证交易规模累计突破100万张,交易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统计数据显示,江苏绿证交易规模累计突破100万张、达100.6万张,意味着有10.06亿千瓦时绿色电力已经上网或者被消费,其交易规模位居全国第一。铁合金行业绿色产品认证标准发布为推动铁合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郑商所与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等多方联合制定铁合金行业绿色产品认证标准。8月,《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铁合金》(T/FIAC0003-2023)已正式发布实施,并开始面向广大铁合金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此标准为铁合金行业绿色产品认证提供政策依据,进一步完善了钢铁产业绿色产品制造标准体系,有利于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9/20青海省发改委、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到2025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840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1%左右,清洁电力外送量超过512亿千瓦时。打造以非化石能源为主的“多极支撑、多能互补”能源生产体系,建立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探索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到2030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基本建成,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4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左右,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为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欧洲氢配额提升,进一步刺激绿氢需求欧盟规定到2030年可再生氢在工业氢需求中所占比例要达到42%,为了满足这个配额,预计将需要210万至420万吨的可再生氢总产量。同时,到2030年需要安装22GW至43GW的电解槽装机容量。新加坡贸工部长表示愿积极与中国探索绿色能源合作前景新加坡贸工部长颜金勇表示,希望整个亚洲都可以实现电力的互联互通,也非常愿意跟中国的各个省市政府进行沟通和合作;新加坡将积极推进氢能源进口项目。欧盟电池法正式生效欧盟电池法规(EUBatteriesRegulation)已经在欧盟公报(OfficialJournaloftheEU)上发布。欧盟电池法规于7月28日公布,将于2024年2月18日实施,其中某些义务的实施日期为2024年8月18日。欧盟电池法规旨在促进电池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可持续性,并为日益增多的有关供应链合规性立法增添了新的内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启动核污染水排海,核污水污染需高度重视日本时间8月24日13时,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启动核污染水排海。两年多来,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正当性、合法性、安全性一直受到国际社会质疑。日方迄未解决国际社会关于核污染水净化装置长期可靠性、核污染水数据真实准确性、排海监测安排的有效性等重大关切。公募将ESG因素纳入投研流程把ESG纳入估值考量已经成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多家公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已在投前、投中、投后环节开展ESG投资管理,并将ESG因素纳入了估值考量。全国首笔以数字人民币归集募集资金的绿色债券正式发行全国首个以数字人民币归集的绿色债券“23锡产业GN010”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期债券由宁波银行独立主承销,发行人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规模1亿元,期限2年,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子公司光伏项目扩建产生的银行借款。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0/20上市公司东珠生态与金融机构合作,国内首单CCER碳汇指标交易落地A股上市公司东珠生态与华宝证券于上海清算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碳减排量(CCER)购买和交易协议,这是中国A股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落地的第一单碳汇指标交易,同时这也标志着国内各界关注多时的CCER交易即将全面落地开花。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农村农业部等政府官网,川财证券研究所三、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从一级市场看,8月共发行86只绿色债券,总计发行规模达470.13亿元,环比增加345.26亿元。发行期限多为中短期,最新债项评级以AAA居多。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表2:月度新发行绿色债券基本信息名称发行总额(亿)发行期限(年)当期票面利率(%)最新债项评级GICS一级行业发行人发行人企业性质发行人所属地区债券类型23成都公交GN0012.000.492.6500AA+工业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四川省超短期融资券(SCP)23金风科技SCP001(科创票据)7.500.362.2900AAA工业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短期融资券(SCP)23沈阳地铁SCP001(绿色)5.000.742.6400AAA工业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辽宁省超短期融资券(SCP)23中核租赁SCP003(绿色)3.800.552.3500AA+金融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市超短期融资券(SCP)23中核租赁SCP004(绿色)3.400.642.3800AA+金融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市超短期融资券(SCP)23国家管网GN00153.000.271.9500AAA能源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超短期融资券(SCP)23濉溪绿色债10.157.003.9000AA工业濉溪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安徽省地方企业债23袍创G12.003.003.4000AA+非日常生活消费品绍兴袍江创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浙江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1/20GC长通0110.005.005.3000AAA工业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吉林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G23宜015.005.003.0500AA公用事业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江苏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G23淮D15.881.002.5000AA+金融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江苏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3长城华西绿债015.003.003.2000AA金融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四川省普通债23柳州银行绿色债038.003.003.0200AA+金融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债23青海银行绿色债15.003.003.0000AA+金融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青海省普通债23华侨永亨中国绿色债5.003.002.8800AAA金融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上海市普通债23北京银行绿色债100.003.002.5600AAA金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北京市普通债23盛世融迪3优先_bc90.001.581.9600--金融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私营陕西省其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23屹隆1优先4.462.592.2400--金融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吉林省其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23盛世融迪3C_bc10.003.16----金融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私营陕西省其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23屹隆1C0.484.42----金融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吉林省其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2/20G林带016.290.392.5000--工业中建西安幸福林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陕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供热A14.300.954.5000--工业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林带026.721.403.0000--工业中建西安幸福林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陕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供热A24.951.955.2000--工业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林带次0.012.40----工业中建西安幸福林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陕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林带036.982.403.2000--工业中建西安幸福林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陕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供热A35.152.956.0000--工业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供热A43.473.956.6900--工业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供热A53.504.966.6900--工业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供热A63.605.966.7000--工业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供热A73.736.956.5000--工业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供热次1.696.96----工业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3/20G晋建2A5.740.413.1800AAA工业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山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晋建2C0.180.41--AAA工业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山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通汇5A12.900.782.5300--金融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江苏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GQ2A15.600.902.3900--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通汇5A22.501.782.9000--金融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江苏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GQ2A27.302.492.9100--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通汇5C0.372.54----金融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江苏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通汇5A31.482.542.9900--金融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江苏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GQ2B1.002.653.5000--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GQ2C0.432.904.2000--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东保1A10.003.433.6100--金融东阳市城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浙江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东保1C0.533.43----金融东阳市城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浙江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GQ2次1.094.65----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4/20诚至金通2A5.400.803.5000AA+金融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诚至金通2次0.010.80--AA+金融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天津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黄河次0.0116.95--AA+金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北京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黄河优69.5916.953.3200AA+金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北京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湖北次0.1518.02--AA+金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北京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湖北优19.0518.023.1700AA+金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北京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中建国投G111.003.002.8800AAA工业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广东省一般公司债23广能K23.003.004.3000AA+公用事业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般公司债23越租G110.003.003.1900AAA金融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广东省一般公司债23黑牡丹GN0023.003.003.6000AA+房地产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江苏省中期票据23美的置业MTN003(绿色)4.202.004.9000AAA房地产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私营广东省中期票据23南京安居MTN001(绿色)5.005.002.8800AAA房地产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江苏省中期票据23碧水源MTN001(科创票据)5.002.004.1000AA+工业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中期票据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5/2023中广核租MTN003(绿色)5.203.002.9200AA+工业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广东省中期票据23中广核租MTN004(绿色)6.583.002.8000AA+工业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广东省中期票据23锡产业GN0101.002.002.6000AAA工业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江苏省中期票据23四川机场MTN001(绿色)10.003.002.8700AAA工业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四川省中期票据23中节能GN00211.153.003.2300AAA工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中期票据23江苏核电MTN001(碳中和债)10.002.002.9400AAA公用事业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中央企业江苏省中期票据23三峡GN00220.003.002.8800AAA公用事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湖北省中期票据23三峡GN00120.003.002.8800AAA公用事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湖北省中期票据23雅砻江GN001(科创票据)10.003.002.6700AAA公用事业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四川省中期票据23绿城房产MTN001(绿色)10.003.004.3100AAA金融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浙江省中期票据23融和融资GN005(乡村振兴)10.003.003.0300AAA金融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市中期票据23鲁宏桥GN0023.002.004.9500AA+原材料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山东省中期票据23中航新能1ABN001优先8.510.492.5900AAA工业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市资产支持票据(ABN)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6/2023中航新能1ABN001次0.4510.58--AAA工业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新能源4ABN003优先(碳中和债)68.540.252.4100AAA公用事业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华能新能1ABN003优先(碳中和债)4.640.402.5000AAA公用事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河北省资产支持票据(ABN)23凯盛2号ABN003优先4.980.253.0400--金融君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海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大唐新能1ABN002优先(碳中和债)4.300.312.5800--金融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他天津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晋租1号ABN002优先3.640.483.2000--金融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天津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广汽租赁ABN002优先A1(绿色)2.701.082.5000--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资产支持票据(ABN)23广汽租赁ABN002优先A2(绿色)4.093.003.0500--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资产支持票据(ABN)23广汽租赁ABN002优先B(绿色)0.663.424.5000--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资产支持票据(ABN)23广汽租赁ABN002次(绿色)0.554.75----金融广州广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资产支持票据(ABN)23小鹏汽车ABN001优先A(绿色)7.982.333.2000AAA金融广州小鹏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商独资广东省资产支持票据(ABN)23一汽租赁ABN003优先(绿色)13.492.422.5000AAA金融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天津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小鹏汽车ABN001优先B(绿色)0.442.503.2000AAA金融广州小鹏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商独资广东省资产支持票据(ABN)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7/2023小鹏汽车ABN001次(绿色)1.333.67--AAA金融广州小鹏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商独资广东省资产支持票据(ABN)23一汽租赁ABN003次(绿色)1.576.51--AAA金融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天津市资产支持票据(ABN)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8月所发行的绿色债券的发行人行业以金融和工业为主,所发行的债券类型以企业资产支持证券为主。图1:月度发行人行业分布图2:月度发行债券类型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四、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整体来看,8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交易活跃度有所上升,8月全国碳市场CEA成交量为1339.8万吨,环比上升345.22%。8月全国碳市场CEA收盘价为68.79元/吨,环比上升6.26%。8月全国碳市场CEA成交额为92.2亿元。图3:近两月CEA成交量图4:近两月CEA收盘价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单位:吨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单位:元/吨8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成交量为42.2万吨,环比上升60.68%。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8/20图5:近两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量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单位:吨风险提示iFinD绿色金融数据更新存在延迟;绿色金融数据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绿色金融相关统计数据因第三方不同或存在偏差,报告中相关数据并非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9/20川财证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前身为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财政出资兴办的证券公司,是全国首家由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整体转制而成的专业证券公司。经过三十余载的变革与成长,现今公司已发展成为由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等资本和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共同持股的证券公司。公司一贯秉承诚实守信、专业运作、健康发展的经营理念,矢志服务客户、服务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公司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研究所川财证券研究所目前下设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四个办公区域。团队成员主要来自国内一流学府。致力于为金融机构、企业集团和政府部门提供专业的研究、咨询和调研服务,以及投资综合解决方案。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20/20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行业公司评级证券投资评级: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的绝对收益为分类标准。30%以上为买入评级;15%-30%为增持评级;-15%-15%为中性评级;-15%以下为减持评级。行业投资评级: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行业相对市场基准指数的收益为分类标准。30%以上为买入评级;15%-30%为增持评级;-15%-15%为中性评级;-15%以下为减持评级。重要声明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仅供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与本公司无直接业务关系的阅读者不是本公司客户,本公司不承担适当性职责。本报告在未经本公司公开披露或者同意披露前,系本公司机密材料,如非本公司客户接收到本报告,请及时退回并删除,并予以保密。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对于本公司其他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交易人员)根据不同假设、研究方法、即时动态信息及市场表现,发表的与本报告不一致的分析评论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义务向本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并非作为购买或出售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保证。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根据本公司《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价值相关研究报告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宏观政策分析报告、行业研究分析报告、其他报告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本公司特此提示,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必要时应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意见。本公司以往相关研究报告预测与分析的准确,也不预示与担保本报告及本公司今后相关研究报告的表现。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研究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到本公司及作者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对于本报告可能附带的其它网站地址或超级链接,本公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仅为方便客户查阅所用,浏览这些网站可能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使用者自行承担。本公司关于本报告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微信、微博、博客、QQ、视频网站、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投资者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川财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如未经川财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本提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既不构成本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对您投资本金不受损失的任何保证,也不构成本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对您投资收益的任何保证,与金融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000000029399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碳中和
已认证
内容提供者

碳中和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