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能源双碳资料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VIP免费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_第1页
1/4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_第2页
2/4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_第3页
3/4
通知公告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10 17:08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市场机制推动温室气体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统筹做好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排放单位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十一条,《实施细则》第十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碳排放单位筛查,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2025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将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二、账户开设 2025年度新增重点排放单位应根据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要求,于2026年3月31日前开设“深圳市碳排放权益注册登记簿系统”(简称“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szregistry.com/index.do)、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简称“温报系统”,网址:https://www.ghgreport.com.cn/login.seam)以及深圳市碳排放权现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ing.szets.com/)账号,开户材料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碳排放报告报送 2026年3月31日前,重点排放单位应根据深圳市碳排放量化与报告技术规范(附件2-3),采用统一模板编制2025年度组织温室气体核算报告和组织温室气体清单(模板见附件5-6,含确定的常见排放源排放因子),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通过“温报系统”上传提交。 (二)生产活动产出数据报告报送 适用历史增加值强度法的重点排放单位,应提交增加值台账计算表(模板见附件7)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增加值专项审计报告,增加值统一采用收入法核定;适用历史产量法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交产量、处理量等统计数据。既有单位报送2025年度数据,新增单位报送基准筛查年份及2025年共四个年度数据。 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温报系统”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增加值台账计算表或相关统计数据;2026年4月15日前,将增加值专项审计报告(内附台账表)纸质盖章件邮送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深圳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楼...

1、当您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声明:本站为非经营盈利性个人网站(C2C模式),即所有资料为用户上传并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所有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使用,请勿他用。本站所获取的赞助将用于本站服务器及运营成本,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们倡导共建、共创、共享的模式分享知识!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资料或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等任何权益,请立即通知联系客服或在资料页面直接举报反馈,我们会及时妥善处理。

客服微信:pv3515客服QQ:2090330665客服邮箱:2090330665@qq.com

若无法下载、资料侵权等问题联系客服立即处理!微信:pv3515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