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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市发改委机关办公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
号:XCSD-2024-027)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2月08日 12: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市发改委机关办公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4-02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市发改委机关办公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
座2幢2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4-027
项目名称:市发改委机关办公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78.9万元
最高限价:3578.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
置最高
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
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3,578.9 3,578.9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市发改委机关办公楼能源费用
托管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
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