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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质〔2023〕39号 国网基建部关于发布输变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清单的通知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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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普通事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部门文件基建安质〔2023〕39 号国网基建部关于发布输变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特高压公司:为深入推进输变电工程高质量建设,持续筑牢质量检测入口关,有效衔接质量检测项与质量验收项,公司结合《输变电工程设备材料质量检测工作手册》(基建安质〔2022〕39 号)中涉及抽查检测和技术监督的质量检测项目,以及变电土建、隧道土建和线路基础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试块、试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项目,按照变电工程、线路工程和电缆工程三个专业,梳理提出 371 项质量检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1-3),现予以发布。具体要求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 —一、落实质量检测相关规定。输变电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要严格执行近期住建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7 号,以下简称“57 号令”),以及公司《输变电工程设备材料质量检测工作手册》(基建安质〔2022〕39 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金具、绝缘子质量管控措施的通知》(基建安质〔2023〕33 号)要求,全面强化输变电工程质量检测与验收水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涉及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更新,或现场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等情况,应按照最新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企业制度开展质量检测工作。二、落实质量检测委托责任。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三、规范质量检测工作流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对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见证人员应当编制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检测试样应由施工单位及时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现场检测或检测试样送检时,应当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由送检人员、见证人员等签字确认。对于跨省域、跨市域等距离较远的检测机构,可采用检测机构派驻现场检— 3 —测、实验室送检检测相结合形式开展取样送检。四、规范质量检测报告内容。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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