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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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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11:0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https://www.zhoushan.gov.cn/art/2024/12/5/art_1229789498_74746.html1/5搜索发布时间:2024-12-0517:16访问次数:43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来源: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请输入您想了解的政策/资讯/服务>>>>>>>>>>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具体任务清单由市美丽舟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5日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中文简体中文繁体无障碍阅读首页走进舟山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数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文字解读>>图文解读>>登录2024/12/1011:0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https://www.zhoushan.gov.cn/art/2024/12/5/art_1229789498_74746.html2/5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继续领跑长三角地区,排名力争保持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3名,PM2.5平均浓度达到1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源头优化产业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十项准入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实施。涉及产能置换的,须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方可投产。推动石化产业链“控油增化”。(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加大涉气行业落后工艺装备淘汰和限制类工艺装备的改造提升。(三)提升改造产业集群。中小微涉气企业集中的县(区)制定涉气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推进船舶修造等涉气产业集群整治。加快探索废气治理活性炭再生处置模式,建立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一批“绿岛”设施。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低碳化转型(一)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加快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推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增至384万千瓦以上,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3亿立方米左右。(二)严格调控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总量调控方案。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利用公用电、大型热电联产、清洁能源等替代现有自备燃煤机组。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下降幅度达到上级要求。(三)加快推动锅炉整合提升。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锅炉一般应优先选用蓄热式电加热锅炉、冷凝式燃气锅炉。鼓励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到2025年,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完成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落后产品更新改造任务。(四)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全面实行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四、优化交通结构,提高运输清洁化比例(一)大力推行重点领域清洁运输。新建、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管道。石化、火电等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应采用清洁运输。宁波舟山港、大型石化企业探索开辟绿色货运通道。到2025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清洁运输比例达到20%,铁矿石、煤炭等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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