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能源双碳资料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政策】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免费下载

【政策】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_第1页
1/2
【政策】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_第2页
2/2
— 1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沪环气候〔2023〕89 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 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以及《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沪环气候〔2023〕12 号)工作要求,做好碳排放权交易与电力交易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以下简称外购绿电)碳排放核算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市碳交易企业可选择将外购绿电单独核算碳排放。 — 2 — 二、适用范围 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平台以省间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电量。 三、调整因子 外购绿电排放因子调整为 0 t CO2/104kWh,其他外购电力排放因子仍统一为 4.2 t CO2/104kWh。 四、相关要求 (一)请在上海市碳排放报告直报系统(http://zbxt.reg-sh.org)年度碳排放报告中分别报告外购电力总量和外购绿电电量。 (二)做好绿电交易相关材料的存证工作,以备第三方核查与管理部门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交易结算依据、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外购电力账单等。 (三)年度碳排放量一经审定即作为后续年份配额分配等相关工作的依据,不作特殊调整。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6 月 7 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7 日印发

1、当您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声明:本站为非经营盈利性个人网站(C2C模式),即所有资料为用户上传并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所有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使用,请勿他用。本站所获取的赞助将用于本站服务器及运营成本,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们倡导共建、共创、共享的模式分享知识!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资料或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等任何权益,请立即通知联系客服或在资料页面直接举报反馈,我们会及时妥善处理。

客服微信:pv3515客服QQ:2090330665客服邮箱:2090330665@qq.com

若无法下载、资料侵权等问题联系客服立即处理!微信:pv3515

【政策】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