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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答记者问VIP免费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答记者问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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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1来源:国家能源局[ 打印 ]微博微信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以下简称《指南》)。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指南》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将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列为1项评价考核控制指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部署研究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目前,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中95%为电力,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面临核算规则不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相互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指南》凝聚各方共识,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用于指导各层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支撑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二、《指南》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做出了哪些规定? 《指南》作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基础性制度,基于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等基本原则,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指南》明确了三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分层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核算方法。《指南》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了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三、下一步如何推动《指南》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省级层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核算,地市层面由省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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