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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更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有关燃煤碳氧化率因子等技术要求意见的通知VIP免费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更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有关燃煤碳氧化率因子等技术要求意见的通知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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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公开征求更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有关燃煤碳氧化率因子等技术要求意见的通知索 引 号000014672/2026-00167分 类应对气候变化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生成日期2026-05-21文 号环办便函〔2026〕172号主 题 词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仅打印内容关于公开征求更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有关燃煤碳氧化率因子等技术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更新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燃煤碳氧化率因子等技术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联系人:应对气候变化司 曹钰 电话:(010)65645660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技术要求更新内容(征求意见稿) 3.关于更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技术要求的说明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技术要求更新内容(征求意见稿) 5.关于更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技术要求的说明 6.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5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中国政府网国务院部门部系统门户网站群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链接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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