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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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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我局起草了《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12 月 22 日前反馈至宁波市能源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8 号A 座,邮编 315000):丁王平,电话:0574-87817546,电子邮箱:heidi_ding@163.com。附件: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宁波市能源局2021 年 12 月 16 日资料来源: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3896.html- 2 -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级财政设立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第二章扶持对象第三条 本办法用于扶持本市内加氢站建设、运营及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单位、企业或个人。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加氢站是指为燃料电池汽车的储氢装置提供充装氢燃料服务的专门场所,包括单一功能加氢站及提供加氢服务的综合供能服务站。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燃料电池汽车以氢燃料电池为动力来源的乘用车、商用车及特种车等。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 申请加氢站建设、加氢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 在宁波市注册、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二) 所建设、运营的加氢站符合本市相关规划,必须具备相关审批手续,按加氢站相关标准规范建设、验收;- 3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三) 加氢站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加氢量可计量、加氢状态可监管;(四) 符合国家和省、市对加氢站建设的其他要求。第七条 申请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 燃料电池汽车必须在宁波市登记上牌(港区内集卡除外);(二) 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技术参数符合最新中央财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标准要求;(三) 燃料电池汽车必须安装车载终端远程检测设备,并将相应数据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监测平台;(四) 燃料电池汽车使用电堆及动力系统总成为宁波市注册企业生产,且整车为在宁波市注册企业生产或销售的燃料电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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