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沪府规 〔2022〕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浦区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 1 —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8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 2 —关 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的引领与保障作用,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形成更具显示度和感受度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现就进一步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如下:一、支持示范区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责任单位: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牵头,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配合)二、提升示范区技术创新策源能力.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责任单位: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牵头,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江苏省工信厅、浙江省经信厅配合)三、推动示范区基础设施 REITs联动发展.支持示范区开展部分重点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联合运营,积极争取在交通、水利、生— 3 —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等基础设施领域发行 REITs产品.鼓励在示范区内合作组建运营管理公司,以资本为纽带 打 造 跨 区 域 项 目 运 营 管 理 新 模 式.探 索 建 立 “长 三 角REITs培育中心”.(责任单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证监局牵头;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证监局,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证监局配合)四、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选取部分统计基础好、数据可获得性强的项目和领域先行开展试点示范,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借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既有基础设施,共建长三角碳普惠交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