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VIP专享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规〔2024〕5号各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保信公司、上海保交所、保险业协会、保险学会、精算师协会、保险资管业协会:绿色保险是指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节约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发展原则,强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绿色保险服务体系,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绿色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质效。(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自觉将行业发展与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结合,从战略高度系统化、体系化推进绿色保险发展,同步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风险意识,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保险可持续发展。坚持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推广,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保险实践经验。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力度,不断挖掘行业风险特点和保障需求,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加快推进绿色保险管理、模式和服务创新,探索保险支持绿色发展新路径。加快数字化改革,强化科技支撑,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体系,提升绿色保险服务水平。坚持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协作,促进绿色保险与绿色产业的协同发展,推动各领域绿色发展政策和标准有序衔接,鼓励产学研联动,强化区域协同,推进对外合作,共同支持绿色保险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二、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四)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发展气候保险,加大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的风险保障力度,服务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巨灾保险发展,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运用再保险有效分散风险,研究探索通过巨灾债券等新型风险转移方式拓宽风险分散渠道,推动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提升行业巨灾风险承担能力。保险业要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城镇住房、农房、人员等的风险保障,积极主动应对自然灾害。有序发展气象指数类保险,创新“保险+气象”服务机制。(五)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推进绿色装备、材料以及软件等相关科技保险创新,为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使用运维等各环节提供风险保障。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领域,加快推进研发费用损失类、知识产权类、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类等科技保险发展。围绕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等发展,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人才建设等提供保险支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覆盖研发、制造、运维等关键环节风险。通过保险机制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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