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政〔2024〕1 号】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秀峰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1-25 14:00:00 来源: 秀峰区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秀峰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2024 年 1 月 25 日桂林市秀峰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桂发改新能〔2022〕946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充分挖掘光伏发电资源,紧密契合本地产业链条,加快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二、目标任务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等建筑屋顶,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居民自愿、金融支持、社会参与方式,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建设分布式光伏工程,推进全区分布式光伏能源建设与利用规模快速发展。三、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要求(一)项目建设模式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秀峰实际,现阶段分布式光伏建设模式暂定为以下两类:一是利用工业企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商场、集贸市场、物流中心、各类住宅、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农业大棚、大型公共设施等合法建(构)筑物屋顶、外立面和附属空闲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是贯彻落实“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相关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因地制宜利用具备建设条件的园地、滩涂、鱼塘、草地、农村闲置土地等建设地,单点并网容量不超过 6 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项目合作模式鼓励各类企业、社会资本、村集体等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模式。支持村集体以闲置集体土地入股等方式参与项目开发。支持项目投资主体通过支付租金、电费收益分配、本地化运维、产业链劳务合作等多种方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