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能源双碳资料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政策】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 (1)免费下载

【政策】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 (1)_第1页
1/10
【政策】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 (1)_第2页
2/10
【政策】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 (1)_第3页
3/1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深环〔2023〕273 号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相关活动,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343 号),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现予以印发。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12 月 25 日 ( 联 系 人 : 碳 排 放 权 交 易 工 作 组 , 电 话 : 政 策 咨 询 0755-23918509 , 0755-23911873 , 交 易 咨 询 0755-86931919 、 0755-86938966,邮箱:qihouchu@meeb.sz.gov.cn)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相关活动,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343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圳市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的相关管理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职责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为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确定、配额分配、配额履约、信息公开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重点排放单位职责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履行碳排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配备碳排放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碳排放控制和数据管理,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对本单位年度碳排放报告和生产活动产出数据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完成配额履约。 三、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制定 依据《管理办法》第十、十一条,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在当年度履约前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结合管理实际,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重点排放单位变更/移出申请 (一)变更类型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变更申请: 1.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变更,但不涉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2.重点排放设施归属变更导致重点排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3.重点排放单位之间发生合并,或与未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合并,导致重点排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或碳排放核算边界变化的; 4.重点排放单位分立的,导致重点排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或碳排放核算边界变化的。 (二)移出情形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存...

1、当您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声明:本站为非经营盈利性个人网站(C2C模式),即所有资料为用户上传并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所有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使用,请勿他用。本站所获取的赞助将用于本站服务器及运营成本,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们倡导共建、共创、共享的模式分享知识!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资料或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等任何权益,请立即通知联系客服或在资料页面直接举报反馈,我们会及时妥善处理。

客服微信:pv3515客服QQ:2090330665客服邮箱:2090330665@qq.com

若无法下载、资料侵权等问题联系客服立即处理!微信:pv3515

【政策】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 (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