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能源双碳资料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政策】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免费下载

【政策】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_第1页
1/32
【政策】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_第2页
2/32
【政策】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_第3页
3/32
附件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省级设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为加强和规范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经省生态环境厅立项,由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在安徽省境内实施的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第三条 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的主要任务是: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支持新能源、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减污降碳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第二章 项目申报第四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省内高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应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申报。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第五条 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并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第六条 申报单位在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 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第七条 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7 周岁,院士不超过 70周岁,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第八条 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其他科技项目,近 3 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第九条 同一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第十条 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资助或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填报《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申报书》,并提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第十二条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第三章 项目立项第十三条 根据生态环境工作及相关产业发展重点,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每年组织编制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

1、当您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声明:本站为非经营盈利性个人网站(C2C模式),即所有资料为用户上传并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所有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使用,请勿他用。本站所获取的赞助将用于本站服务器及运营成本,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们倡导共建、共创、共享的模式分享知识!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资料或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等任何权益,请立即通知联系客服或在资料页面直接举报反馈,我们会及时妥善处理。

客服微信:pv3515客服QQ:2090330665客服邮箱:2090330665@qq.com

若无法下载、资料侵权等问题联系客服立即处理!微信:pv3515

【政策】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