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总量200万吨 龙源电力2023年第三批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出售询价文件

栏目:双碳资讯来源:龙源碳资产之声发布:2023-06-07浏览:15

6月7日,龙源电力开始出售2023年第三批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询价文件,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以询价方式开展2023年第三批VCS机制下已完成备案的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的出售工作。

本次询价的范围为:(1)VCS机制下已完成备案的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出售,本次VCUs出售总量为200万吨,均为中国的风电项目产生的减排量。(2)同时,请贵单位填写VCUs需求信息,包括需求量、价格、减排量产生时间、项目类型等。

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批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出售询价文件

各报价单位:

我司受集团内部企业委托,以询价方式开展2023年第三批VCS机制下已完成备案的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的出售工作。请各意向单位认真阅读报价须知,按照附件表格填写报价方案,并于2023年6月21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和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孙腾010-63887045,13691301895

宁小岩010-63887025,13811998729

公司邮箱:p0003190@ceic.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9,国际投资大厦C座7层

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是国家能源集团下属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内部碳交易专业化服务平台单位,持续承担集团碳核算和碳交易工作。公司的业务领域包括:碳盘查、碳交易、减排项目开发与交易、碳数据监测及相关科研创新。

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附件一:

报价须知

各相关单位:

我司现对VCS机制下已完成备案的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出售工作开展询价。现针对本次询价提出如下要求:

1、本次询价的范围为:(1)VCS机制下已完成备案的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出售,涉及到的减排量信息见下表1,本次VCUs出售总量为200万吨,均为中国的风电项目产生的减排量。(2)同时,请贵单位填写VCUs需求信息,包括需求量、价格、减排量产生时间、项目类型等。

参与单位需对范围(1)进行报价,并填写范围(2)中的相关信息。我公司将对范围(1)进行评标,报价人需要按照2011-2012年、2013-2016年和2017及以后三个时间段进行报价,每个报价人报价总量应不低于20万吨,具体成交数量由我方根据报价情况和项目情况确定。对于范围(2),仅用于双方的需求交流,不作为范围(1)评标的依据。

合同执行原则要求先款后货,对于不能先款后货的,可考虑实行履约保函、信用证或保证金等方式。同一合同项下可分批次交收。交易执行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

出售总量200万吨 龙源电力2023年第三批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出售询价文件

2、报价有效期:2023年7月31日。

3、本次询价中的报价为双方交易价格,包含税费,不包含各自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报价不包含签发费,由报价方承担并另行支付至Verra,如询价方已缴纳签发费,则报价方需将签发费返还询价方。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参加报价的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碳减排量买家;

(2)具备VCS注册登记机构Verra Registry的账户;

(3)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价人。

6、参加报价的公司需提供以下文件:

(1)报价方案和需求(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2)在Verra Registry开立账户的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一份);

(4)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四)、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见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简介(包含成立时间、股权结构、碳领域相关业务和业绩等),碳领域相关业务和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按上述顺序编排成册(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7、参加报价的单位须在2023年6月21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p0003190@ceic.com

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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