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构建经费VIP专享VIP免费

招标编号:N5101012023000419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构建经费
四川·成都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三 年 五 月
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
1: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培育行动及实施方案
(一)技术要求
1.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
(1)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现状调研与案例对标分析
对成都市 4个产业功能区【成都空天产业功能区(简阳市)、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
业功能区(邛崃市)、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津区)、成都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功能区
(青白江区)】,充分调研园区现状与低碳发展需求,开展深入分析。参考国内外绿色低碳
园区示范案例,与成都市 4个产业功能区进行对标分析,梳理各自园区的发展特点与对标对
象,为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2)制定“一园一策”绿色低碳路径规划与实施方案
基于前期对标调研成果,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围绕园区布局集聚化、产业结构低
碳化、能源结构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等方面,深入开展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与实
施方案的研究工作。重点包括但不局限于:①深入分析园区电、气、热等综合能源使用现
状,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常规能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园区综合能效;②深入调
研园区高耗能企业现状,识别重点用能环节,对标同类企业碳排放强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
空间;③结合区域资源能源禀赋及园区发展规划,在产业方向及产业环节上提供低碳化发展
对策与建议等。分别完成编制 4个产业园区的《绿色低碳绿色低碳路径规划与实施方案》。
2.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应用场景清单
基于上述研究成果,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工业节能降碳、产业低碳升级等板块,打造
适用于成都市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典型应用场景,提炼展示绿色低碳产业活力及创新成
果的特色示范场景,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推动新产业、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加快绿色
低碳示范园区建设。
3.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动态智库分析
每季度跟踪全国绿色低碳产业最新政策动态,调研跟进国内外绿色低碳园区与零碳工
厂相关的经典案例,至少跟踪国内先进城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情况,清洁能源(光伏、动力
电池、氢能、新能源汽车等)综合应用、绿色建筑、云计算+低碳产业等方向,研究洞察绿色
低碳产业发展动态,在国内外前沿技术发展的研判基础上,结合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重点布
局方向,有针对性的提出关键布局预判及分步走建议,并结合国内外横向对比,提炼成都绿
色低碳产业发展路径建议。
5.进度要求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2023 5
项目准备阶段,完成资料收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制定调研方案赴各个产业园区开展
座谈会及实地调研。
编制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一季度)》。
2023 5-6
开展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路径规划,制定路径策略方案,并与各个产业园区开展座
谈交流,完善建设路径规划方案。
编制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二季度)。
2023 7-8
开展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清单,制定具体方案,并与各个产业园区开展座谈交
流,完善项目建设清单方案。
编制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三季度)》。
2023 8-9
编制完成《成都空天产业功能区(简阳市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天府
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邛崃市)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天府智能
制造产业园(新津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成都高性能纤维材料产
功能区(青白江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
编制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四季度)》。
2023 10
梳理各部门及专家评审意见,召开验收评审会经修改后提交最终成果。
6.成果要求
序号
成果名称
备注
1
《成都空天产业功能区(简阳市)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
原件 1
2
《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邛崃市)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
案》
原件 1
3
《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津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
原件 1
4
《成都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功能区(青白江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
方案》
原件 1
5
《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季刊)
原件 4份(每个季
度各 1份)
(二)商务要求
招标编号:N5101012023000419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构建经费采购需求四川·成都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三年五月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包1: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培育行动及实施方案(一)技术要求1.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1)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现状调研与案例对标分析对成都市4个产业功能区【成都空天产业功能区(简阳市)、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邛崃市)、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津区)、成都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功能区(青白江区)】,充分调研园区现状与低碳发展需求,开展深入分析。参考国内外绿色低碳园区示范案例,与成都市4个产业功能区进行对标分析,梳理各自园区的发展特点与对标对象,为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2)制定“一园一策”绿色低碳路径规划与实施方案基于前期对标调研成果,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围绕园区布局集聚化、产业结构低碳化、能源结构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等方面,深入开展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与实施方案的研究工作。重点包括但不局限于:①深入分析园区电、气、热等综合能源使用现状,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常规能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园区综合能效;②深入调研园区高耗能企业现状,识别重点用能环节,对标同类企业碳排放强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空间;③结合区域资源能源禀赋及园区发展规划,在产业方向及产业环节上提供低碳化发展对策与建议等。分别完成编制4个产业园区的《绿色低碳绿色低碳路径规划与实施方案》。2.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应用场景清单基于上述研究成果,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工业节能降碳、产业低碳升级等板块,打造适用于成都市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典型应用场景,提炼展示绿色低碳产业活力及创新成果的特色示范场景,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推动新产业、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加快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3.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动态智库分析每季度跟踪全国绿色低碳产业最新政策动态,调研跟进国内外绿色低碳园区与零碳工厂相关的经典案例,至少跟踪国内先进城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情况,清洁能源(光伏、动力电池、氢能、新能源汽车等)综合应用、绿色建筑、云计算+低碳产业等方向,研究洞察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动态,在国内外前沿技术发展的研判基础上,结合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重点布局方向,有针对性的提出关键布局预判及分步走建议,并结合国内外横向对比,提炼成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路径建议。5.进度要求时间主要工作内容2023年5月项目准备阶段,完成资料收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制定调研方案,赴各个产业园区开展座谈会及实地调研。编制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一季度)》。2023年5-6月开展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路径规划,制定路径策略方案,并与各个产业园区开展座谈交流,完善建设路径规划方案。编制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二季度)。2023年7-8月开展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清单,制定具体方案,并与各个产业园区开展座谈交流,完善项目建设清单方案。编制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三季度)》。2023年8-9月编制完成《成都空天产业功能区(简阳市)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邛崃市)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津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成都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功能区(青白江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四季度)》。2023年10月梳理各部门及专家评审意见,召开验收评审会经修改后提交最终成果。6.成果要求序号成果名称备注1《成都空天产业功能区(简阳市)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原件1份2《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邛崃市)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原件1份3《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津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原件1份4《成都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功能区(青白江区)绿色低碳路径规划及实施方案》原件1份5《绿色低碳产业洞察研究报告(季刊)》原件4份(每个季度各1份)(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2.服务地点:成都市范围内。3.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验收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其他时间预计2024年4月30日方式单位内部验收专家评审会其他程序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其他事项/5.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期付款: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支付价款以供应商提供了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为前提;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违约责任①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除了应当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外,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三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④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担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⑤成交供应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服务质量检查、服务质量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第③条追究违约责任。⑥保密条款a、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的数据、程序、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b、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⑦如采购人因使用成交供应商服务而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或索赔,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⑧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⑨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⑩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提供替代人员的简历及劳动/劳务合同等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供应商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7.争议管辖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8.本项目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属①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包2: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区域协同发展评估(一)技术要求1.成都绿色低碳产业承载地发展评估从规划引领、发展规模、项目招引、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发展质效等维度对绿色低碳产业承载地进行调研摸底,收集承载地产业建圈强链工作进展,依据《成都市绿色低碳承载地考评办法(试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评估问效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绿色低碳产业建圈强链评估相关工作,对生态环保、新能源主承载地及协同发展地进行年度评估,并出具《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承载地年度发展评估报告》。2.成都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研究按省发改省经信《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成都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实际,推动生态环保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深入分析产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特征,梳理集群内上中下游产业链企业、项目、平台等现状,对产业集群发展方向、规划布局、技术路径、重点任务、缺链项目进行研究,形成支撑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研究成果。3.区域产业协作发展研究按采购人要求全面梳理、分析、研究国内外重点城市群生态环保、新能源产业链技术路径、产能布局、资源禀赋、政策导向、产业链结构、发展趋势、跨区协作发展模式。以构建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为背景,在国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规划等区域协作框架下,从发挥成都极核作用出发,分析研究成都与各地(市)州市细分产业链短板弱项、补链缺链情况,以提升成都相关产业链韧性、安全性,产业吸引力、竞争力为重点,综合研判成都生态环保、新能源实施路径,提出区域产业协作的前沿发展趋势、发展共性问题、产业政策建议、多样合作模式、强链补链项目等实施举措,形成以成都市为主体的产业跨区域协作专项研究报告。5.绿色低碳产业图谱动态更新关注国内外最新绿色低碳相关技术的前沿进展、国内链主企业发展情况,结合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细分领域发展实际,按照“八个清”要求开展产业发展深度研究,完成生态环保产业图谱梳理,对成都市光伏、动力电池与储能、氢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图谱进行动态更新。5.进度要求时间主要工作内容2023年5月走访成都市绿色低碳10个产业功能区,对功能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链主企业培育等情况进行调研。2023年6月完成《绿色低碳产业激发市场活力研究报告》2023年7月完成《成都绿色低碳产业承载地发展评估报告》2023年8月完成生态环保产业图谱提交动态调整的光伏、动力电池与储能、氢能、节能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图谱2023年9-10月完成《成都市生态环保、新能源产业跨区域协作专项研究报告》2023年11月完成《成都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研究报告》2023年12月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结题验收6.成果要求序号成果名称备注1新增生态环保产业图谱动态更新的产业图谱(光伏、动力电池与储能、氢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图谱)原件各1份,共5份2《成都绿色低碳产业承载地发展评估报告》原件1份3《成都市生态环保、新能源产业跨区域协作专项研究报告》原件1份4《成都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研究报告》原件1份5《绿色低碳产业激发市场活力研究报告》原件1份(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2.服务地点:成都市范围内。3.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验收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其他时间2024年4月30日方式单位内部验收专家评审会其他程序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其他事项/5.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期付款: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支付价款以供应商提供了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为前提;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违约责任①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除了应当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外,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三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④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担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⑤成交供应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服务质量检查、服务质量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第③条承担违约责任。⑥保密条款a、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的数据、程序、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b、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⑦如采购人因使用成交供应商服务而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或索赔,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⑧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⑨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⑩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提供替代人员的简历及劳动/劳务合同等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供应商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7.争议管辖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8.本项目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属①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包3: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蓝皮书(一)技术要求1.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竞争力分析。界定绿色低碳产业内涵,梳理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现状、产业链结构,分析对比与其他先进城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成效之间的差距,识别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的突出瓶颈,剖析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特点与趋势,紧扣成都市战略定位、资源禀赋、比较优势,提出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下步工作方向。2.产业功能区建设情况。总结绿色低碳产业相关产业功能区工作推进情况、重点项目、亮点工作、以及工作成效,提炼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工作经验,促进各产业功能区优势互补,协同错位高质量发展。3.重点企业分析。立足强链补链,梳理本地重点培育企业及目标招引企业,分析其核心竞争力,摸清上下游企业配套现状,发挥龙头企业集聚效应,持续招大引强,促进产业成链成势发展。4.建言献策。聚焦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等方面建言,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5.进度要求时间主要工作内容2023年5月项目准备阶段,完成资料收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制定调研方案。实地踏勘阶段,赴市级部门、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相关产业功能区开展座谈会或实地调研2023年6月前期研究阶段,编制《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蓝皮书》详细提纲。2023年7-9月报告撰写阶段,完成《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蓝皮书》初稿2023年10月召开专家验收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修改后提交最终成果。6.成果要求序号成果名称备注1《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蓝皮书》文本原件1份(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2.服务地点:成都市范围内。3.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验收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其他时间2023年11月30日方式单位内部验收专家评审会其他程序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其他事项/5.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期付款: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支付价款以供应商提供了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为前提;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违约责任①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除了应当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外,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三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④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担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⑤成交供应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服务质量检查、服务质量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第③条承担违约责任。⑥保密条款a、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的数据、程序、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b、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⑦如采购人因使用成交供应商服务而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或索赔,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⑧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⑨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⑩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提供替代人员的简历及劳动/劳务合同等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供应商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7.争议管辖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8.本项目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属①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包4: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培育服务(一)技术要求1.开展调研活动。重点针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川开电气有限公司等本土“链主”企业及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创新平台开展调研活动共不少于10次,清单式梳理“链主”企业及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需求,摸清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场拓展、场景打造、金融产品、资源要素、上规上市等需求,编制形成《以链主企业为依托的成都绿色低碳企业需求清单》,主要包含创新、人才、资金、产业需求。2.协助开展招商引智活动。以企业、高校需求为导向,重点针对企业重大项目招引和人才引进需求,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协助开展至少4场招商引智活动,主要包括“蓉漂杯”“蓉漂人才荟”、招商引资活动,满足“链主”企业及配套企业等人才招聘和项目招引需求,提升产业链上下游聚集和共享协作。3.举办产业交流会活动。聚焦“四链融合”行动,围绕成都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向企业、创新平台、投融资机构等主体组织开展“切入口小、针对性强”的产业交流会活动至少5场,主要包括上规上市培训会、科创成果交流会、产业发展论坛、银企对接会等活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融合发展。4.协助开展区域产业协作活动。结合调研情况,围绕“一市三州”、成德眉资、遂宁、成渝双城经济圈内各区域产业发展,根据政府和企业的合作需求,协助开展至少1场区域产业协作活动,促进区域间绿色低碳产业协同发展。5.召开绿色低碳产业年会。围绕成都绿色低碳产业政府机构、园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等,组织召开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年会,主要包含建圈强链工作总结、主题报告分享等环节,有效增进各方的交流合作,提升产业链凝聚力,共同推进成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壮大。6.进度要求时间主要工作内容2023年5月项目准备阶段,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梳理成都本土“链主”企业及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名单、创新平台,确定调研对象单位,合理设置调研内容,包含创新、人才、资金、产业需求。摸清企业需求(主要包含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场拓展、人才缺口、项目合作、场景打造、金融产品、上规上市等),企业配套情况等协助开展招商引智活动,重点针对企业重大项目招引和人才引进需求,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包括“蓉漂杯”“蓉漂人才荟”、招商引资等活动。2023年5-8月面向企业、创新平台、投融资机构等主体组织开展“切入口小、针对性强”的产业交流会活动,包括上规上市培训会、科创成果交流会、产业发展论坛、银企对接会等活动。2023年9月协助开展区域产业协作活动,围绕“一市三州”、成德眉资、遂宁、成渝双城经济圈内各区域产业发展,根据政府和企业的合作需求,协助举办一场合作交流活动,促进区域产业交流合作。2023年9月根据调研活动的整体开展情况,编制形成《以链主企业为依托的成都绿色低碳企业需求清单》。2023年10月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评审,待验收通过后,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项目结项、项目绩效评估。2023年12月组织召开绿色低碳产业年会,围绕政府机构、园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等,有效增进各方的交流合作,提升产业链凝聚力。7.成果要求序号成果名称数量1《以链主企业为依托的成都绿色低碳企业需求清单》1份2招商引智活动(协助)≥4场3产业交流会活动≥5场4区域产业协作活动(协助)≥1场5成都绿色低碳产业年会1场(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2.服务地点:成都市范围内。3.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验收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其他时间2023年12月31日方式单位内部验收专家评审会其他程序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其他事项5.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期付款: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支付价款以供应商提供了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为前提;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违约责任①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除了应当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外,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三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④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担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⑤成交供应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服务质量检查、服务质量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第③条承担违约责任。⑥保密条款a、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的数据、程序、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b、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⑦如采购人因使用成交供应商服务而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或索赔,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⑧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⑨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⑩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提供替代人员的简历及劳动/劳务合同等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供应商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7.争议管辖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8.本项目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属①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包5:成都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评估(一)技术要求1.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工艺摸底。针对绿色低碳领域内重点企业、创新平台、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调研与申报宣传,了解企业、创新平台等单位现阶段的科技创新情况和相关需求,编制形成《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工艺摸底调查报告》。2.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工艺申报。协助编制《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申报指南》,开展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培训会(不少于2次),指导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完成材料初审,并为后续内容完善提供支撑材料。3.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工艺评估。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分类开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遴选,组织开展专家初评、现场核查、终评入库,综合形成2023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工艺遴选入库名单,编制形成《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评估报告》。4.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工艺推广。从适用范围、技术、先进性等方面编制《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汇编》,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择优推送至少2项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至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召开成都市减污降碳科技创新大会,助推技术应用和转化。5.进度要求时间主要工作内容2023年5月协助编制并发布《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申报指南》。针对绿色低碳领域内重点企业、创新平台、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调研与申报宣传。2023年5-6月开展“线上+线下”申报宣传,分批组织召开申报培训会,做好申报咨询应答工作。编制《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工艺摸底调查报告》2023年6-7月开展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制定项目申报台账,更新项目评审专家库,拟定专家评分表。2023年8-9月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协助出具专家意见;召开终评会,形成拟入库名单。2023年9月编制《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评估报告》和《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汇编》。2023年10月组织召开2023年成都市减污降碳科技创新大会。时间主要工作内容2023年10月整理项目资料,开展项目结题评审会。6.成果要求序号成果名称数量1征集先进技术与工艺并申报系统上申报≥20家2《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汇编》1份3《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艺评估报告》1份(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2.服务地点:成都市范围内。3.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验收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其他时间2023年11月30日方式单位内部验收专家评审会其他程序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其他事项5.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期付款: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支付价款以供应商提供了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为前提;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违约责任①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除了应当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外,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三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④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担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⑤成交供应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服务质量检查、服务质量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第③条承担违约责任。⑥保密条款a、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的数据、程序、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b、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⑦如采购人因使用成交供应商服务而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或索赔,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⑧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⑨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⑩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提供替代人员的简历及劳动/劳务合同等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供应商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7.争议管辖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8.本项目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属①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包6: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调查项目(一)技术要求1.聚焦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链主企业在“四链融合”(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方面的实际情况,清单式梳理“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拓展、配套环节、金融产品、资源要素等现状及需求;全面摸清本市绿色低碳产业“上规、上榜(国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上云”企业的数量、分布;收集整理重点产业链评估指标(动力电池:产业规模、动力电池前十企业,光伏: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光伏硅片产能、光伏电池产能、光伏组件产能,氢能: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产业规模)为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指引。(本次调查对象为2022年数据,并合理估算23年相关数据)。2.对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进行分析,确定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光伏产业、氢能产业、动力电池及储能产业、核电产业、水电产业、风能产业、节能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低碳服务业。调查对象为年营收2000万以上企业:光伏产业、氢能产业、动力电池及储能产业、核电产业、水电产业、风能产业、节能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服务业年营收500万以上的链主企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平台依托企业等。产业分类目录产业门类细分领域产品分类序号类别代码123光伏产业上游晶硅材料11.1.1硅棒硅锭硅片21.1.2中游光伏电池31.2.1光伏组件41.2.2下游光伏应用系统51.3.1其他61.3.2氢能产业上游研发72.1.1制备82.1.2中游储存92.2.1运输102.2.2加注112.2.3下游应用122.3.1其他132.3.2上游原材料143.1.1动力电池及储能产业锂电材料153.1.2中游储能电池组163.2.1动力电池组173.2.2下游储能系统183.3.1动力电池系统193.3.2储能应用203.3.3动力电池应用213.3.4其他223.3.5核电产业上游核燃料供应234.1.1核材料244.1.2中游核设备制造254.2.1下游核电站运营管理264.3.1放射性废物处理274.3.2乏燃料处置284.3.3其他294.3.4水电产业上游建筑材料305.1.1机电设备材料315.1.2中游机电设备325.2.1工程施工335.2.2下游水电应用345.3.1其他355.3.2风能产业上游叶片366.1.1中游风电主机376.2.1下游风电场运营386.3.1其他396.3.2节能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节能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制造407.1.1高效节能专用设备制造417.1.2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427.1.3节能计控设备制造437.1.4节能工程施工447.1.5其他457.1.6污染治理产品设备生产467.2.1工程建设477.2.2其他487.2.3资源循环利用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497.3.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507.3.2工业固体废物、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综合利用517.3.3城乡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资源综合利用527.3.4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537.3.5水资源循环利用547.3.6其他557.3.7绿色低碳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技术研发568.1.1创新平台578.1.2技术转化588.1.3知识产权598.1.4其他608.1.5金融服务业平台公司618.2.1产业基金628.2.2金融产品638.2.3市场服务648.2.4其他658.2.5信息服务业信息传输、技术服务668.3.1电子商务支持服务678.3.2其他688.3.3商务服务业环境咨询698.4.1检验检测认证708.4.2环境标准718.4.3会展服务728.4.4其他738.4.52.进度要求时间内容2023年5月确定调查内容和范围,制定工作方案(草案)与协作单位协商方案,并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完善工作方案,组织培训2023年6月前完成名单梳理,建立《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目录》。2023年6月组织各派出机构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调查统计的对象和范围、统计填报方式、统计指标、填报内容及上报程序、上报要求等。2023年7-8月通过线上网页版填报系统、微信小程序、电子表格等形式同时开展数据收集工作。另外,通过相关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收集数据。2023年8-9月对上报的数据要全部进行质量核查,对核查发现数据不合格的单位要组织重新上报。“光伏产业、氢能产业、动力电池及储能产业、核电产业、水电产业、风能产业、节能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七大产业中1个亿以上,绿色低碳服务业2000万以上营收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对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现场核查比例不小于总调查数量的20%。并撰写《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调查质量核查报告》。2023年9月对最终核查后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更新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数据库,所有调查数据作为信息化数据交数智中心建库保存共享。2023年10月-11月编制《2023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调查报告》2023年11月召开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修改后提交最终成果。3.成果要求序号成果名称数量/份12023年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调查报告(需涵盖技术要求内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份数(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2.服务地点:成都市范围内。3.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验收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其他时间2023年11月30日方式单位内部验收专家评审会其他程序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其他事项5.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期付款: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支付价款以供应商提供了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为前提;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违约责任①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除了应当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外,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三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④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担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⑤成交供应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服务质量检查、服务质量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第③条承担违约责任。⑥保密条款a、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的数据、程序、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b、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⑦如采购人因使用成交供应商服务而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或索赔,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⑧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⑨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⑩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提供替代人员的简历及劳动/劳务合同等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供应商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7.争议管辖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8.本项目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属①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资料来源:http://www.ccgp-sichuan.gov.cn/freecms/site/sichuan/ggxx/info/2023/8a69cd3487be37e90187db041e2f3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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