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MS-005-V01 垃圾填埋气回收(第一版)一、 来源本方法学参考 UNFCCC-EB 的小规模 CDM 项目方法学 AMS-III.G :Landfillmethane recovery ( 第 8.0 版 ), 可 在 以 下 的 网 站 查 询 :http://cdm.unfccc.int/methodologies/SSCmethodologies/approved.html.同时参考了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温室气体方法学CMS-022-V01:垃圾填埋气回收,可以在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ccchina.org.cn/archiver/cdmcn/UpFile/Files/Default/20130311172335526106.pdf二、 技术方法1.本方法学包括对垃圾填埋场(即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所产生的甲烷气体进行收集和焚烧的措施。这些垃圾来自人为活动,包括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以及其他包含生物可降解有机物的固体废弃物。2.EB 的方法学 AMS-III.H“废水处理中的甲烷回收”(第 16 版)第 3 条所描述的对回收沼气的不同于垃圾填埋气利用的处理方案,也同样适用于本方法学,但须遵循 AMS-III.H 的相关程序。三、 适用条件3.项目活动中的所有属于小型自愿减排项目组成部分的年减排量累计不超过 6 万tCO2。4.拟议项目活动的实施不会减少在项目实施前本应被回收的有机废弃物的数量。5.本方法学不适用于:为了增加项目活动的甲烷产生量,故意改变垃圾填埋场的运营方式(即这些改变并非为了满足技术上或者管理上的要求)。上述的改变行为可能包括:在垃圾填埋场增加废水处理,为提高降解率而在固废物中混入微生物进行厌氧预处理,或者改变填埋场的规模从而增加甲烷产生量。四、 项目边界6.项目边界包括收集和销毁/使用甲烷的垃圾填埋场的物理、地理场所。五、 基准线情景和排放7.基准线情景是:在项目活动不存在时,项目边界内的生物质和其他有机物自然腐烂,甲烷排放到大气中。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消除的甲烷排放,不能包含在基准线排放量之内。另外,须考虑基准线情景存在的甲烷氧化反应而项目活动不存在甲烷氧化反应的情况1:基准线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BEy ηPJBECH4,SWDS,y 1-OX FCH4,BL,y GWPCH4(1)其中BECH 4,SWDS, y填埋场的甲烷排放潜势值(单位 tCO2e),使用 EB 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站的排放计算工具”进行计算。使用该工具时可以考虑如下情况: 采用因子“f=0.0”,因为在这个公式子中已考虑了被收集和销毁的填埋气数量; 定义第 x 年为“从填埋场开始回收垃圾之年开始,x 可以是填埋场运行的第一年(x=1)到计算减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