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行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
行业主管部门,全力推动电力、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落
实执行国、省统一制定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国家标准。推动交通物流、数
据中心、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等行业建立碳排放强度基准和碳排放数据库。市人
民银行可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领域工作需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
进一步细化的项目、设施碳排放核算方法或指南。(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
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人民银行、市统计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企业碳排放核算能力。企业碳排放核算依据所属主要行业进行,
有序推进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企业要系统梳理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摸清本企业碳排放情况,掌握各工艺环节、重点设备的实际能效以及能源资源
利用情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企业环
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应批尽批。鼓励重点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
年度报告。运用好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全面开展省、市两级企事业
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筑牢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基石,不断强化企业碳排放
数据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执法力度。(市生态
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行业主管部
门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重点行业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
法,优先聚焦电力、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甲
醇及现代化工等行业和产品开展碳排放核算,逐步扩展至有色、纺织、造纸、